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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年從1月1日開始?


翻開一份日期寫作二月10日、1700年的英國法律記錄,其中的年份可能與你所想的不同。按照當時具有法律效力的紀年方式,二月仍屬於前一個三月開始的年份。越過邊界來到蘇格蘭,同一天卻已經處在一月開始的年份中。

那麼,為什麼一年如今從一月1日開始?不是因為太陽、季節或聖經把這一天標為普世的起點。一月1日成為羅馬執政官年度的開端,與其他年首並存,後來又由各地法律和習俗分別採用。沒有一位統治者替所有人作出決定。各個群體是一塊一塊地把它標準化的。

日曆上的第一格是一項約定。它很有用,但仍然是一種選擇。

為什麼羅馬紀年使一年從一月1日開始?

羅馬公共年份通常用當年在任的執政官來標識。執政官就職日並非在共和國時期始終不變。留存下來的一份李維著作摘要記載,公元前153年上任的執政官是在一月1日就職,而不是三月15日的三月望日。

這一變化經常與西班牙行省的凱爾特伊比利亞戰爭聯繫起來:新統帥或許需要提早就任。現代歷史學家弗朗西斯科·皮納·波羅認為這個軍事解釋可信,卻不能確定。可靠結論的範圍較窄:從公元前153年起,一月1日成為執政官年度的固定開端,官方紀年又賦予這個界線持久分量。

這不是一月被發明的那一天,也不是尤利烏斯·凱撒首次把元旦放在那裡。一月和二月早已存在,執政官年度也早在凱撒曆法改革於公元前45年生效以前就在一月開始。以三月為首的舊月份次序仍留在 September 和 October 等名稱中,正如十月為何在名稱上是第十個月所解釋的那樣。

在羅馬帝國時期,一月1日在民政生活中仍很重要。然而,政治年度、宗教週期和農人的季節年不必共用一個開端。到了中世紀歐洲,這個區別再也無法忽視。

中世紀歐洲從幾扇不同的門開啟一年

一名中世紀書記員可以和鄰地書記員使用同一套有月份和閏日的儒略曆,卻選擇不同日期推進年份數字。曆法體系與年首規則是兩項分開的設定。

基督教節期提供了有意義的界線。有些記錄使用十二月25日聖誕節,使一年從基督降生開始;另一些使用三月25日聖母領報節,在英國常稱 Lady Day。威尼斯採用三月1日規則。法國部分地區以復活節為界。由於復活節會移動,承載新年的日期也隨之移動,歸入某一個編號年份的時段甚至可能與下一年不同。

不存在一套替所有人作出同一決定的「中世紀曆法」。王室文書署、城市、教會機構或公證人都可能保存自己的規則。即使從將臨期開始的禮儀年,也是另一個週期,並不必然是合約編號所採用的規則。

這種多樣性解釋了為什麼一個日期在自身體系內完全正確,看起來卻仍像差了一年。若一地在聖誕節推進年份,另一地等到三月25日,雙方標籤會有三個月不一致,卻沒有對實際發生的是哪一天產生分歧。

閱讀舊文獻的一張小表

這些項目是路標,不是適用於每一城鎮的換算規則。務必確認記錄出自哪個地方和機構。

地點或體系記錄中所見的年首重要變化
羅馬執政官紀年一月1日從公元前153年起,執政官通常在這天就職
中世紀法國包括復活節在內的多種規則查理九世命令全國以一月1日開始一年,這項規則寫入1564年的魯西永敕令
蘇格蘭三月25日詹姆斯六世宣布以一月1日為年首,並從1600年起施行
英格蘭、威爾斯及英國屬地三月25日,即 Lady Day一月1日於1752年成為法律上的年首
部分義大利城市三月1日、三月25日或十二月25日做法隨城市和時期而異

法國這一行說明,為何「歐洲在1582年改變」過於簡單。法國在採用格里高利改革以前,已經下令從一月開始。蘇格蘭於1600年改變年份數字,卻一直到1752年仍以儒略曆計算月日。兩次轉換,兩個日期。

1582年的格里高利詔書改革了閏年規則、月亮表和復活節推算所用的日期標籤。它沒有讓歐洲每一個政府在一夜之間遵守同一個民用年首。天主教國家按各自進度採用曆法,本地年首規則也由各自權力機關加以統一。

一月1日經過緩慢標準化而勝出

查理九世的魯西永敕令是一個清楚的全國里程碑。其中第39條命令法國各地的文書從一月1日起計算年份。法國國家圖書館把敕令日期定為八月9日、1564年。實際執行仍需行政過程,但規則不再取決於文書出自法國哪個教區。

蘇格蘭更能說明兩項改革為何必須分開。詹姆斯六世的公告,使一月1日、1600年成為這一天首次作為官方蘇格蘭新年。蘇格蘭當時仍使用儒略曆。邊界以南,英格蘭繼續把三月25日視為法律上的年首。

英國的《新曆法案》把兩類變化合在一起。它規定以一月1日開年,從1752年起施行;同年稍晚又命令九月2日之後接九月14日。移動年首不需要刪除日期,更換儒略曆日期計算才需要。舊式與新式日期必須把這兩項操作分清。

到那時,一月1日對於跨境貿易、外交和共同記錄越來越方便。標準化擴散,是因為不一致的標籤會增加工作;並不是人們終於發現仲冬藏有一條客觀正確的起跑線。

每一套曆法都必須說明接縫在哪裡

閱讀舊日期時,要問三個問題:月和日由哪一套曆法提供?當地何時推進年份數字?現代編輯者是否已經換算了其中任何一項?像1700/01這樣的斜線寫法,常會同時保留三月規則與一月規則的年份。抹去它,也可能抹去證據。

Day 4為自己的神聖計數選擇了另一個起點。它的年份錨定於規範表格所列的三月分點,同時在「日曆」畫面把普通民用日期放在旁邊。計數364日以後,等候空間位於下一年重新錨定以前。這項設計不是要求民用新年改期,也不譴責使用另一套日曆的基督徒。

這項比較讓歷史重點變得可見:年份不會自行到來,並把第一日貼好標籤。曆法必須選擇接縫,再告訴使用者計數如何跨過去。關於聖經新年的討論涉及不同經文與傳統,不應讓羅馬民政史替它定案。

常見問題

誰決定一年應當從一月1日開始?

沒有一個人替全世界作出決定。羅馬執政官通常在一月1日就職;這項慣例從公元前153年起,使這一天獲得政治分量。後來的統治者和立法機關分別在當地採用它:法國的查理九世、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以及為英國和其屬地立法的議會,都是重要里程碑。國際通行是從這些不同決定中逐漸形成的。

一年過去真的從三月開始嗎?

是的,但有幾種不同意義。羅馬較早的月份次序從三月開始,因此 September 至 December 帶著編號式名稱。很久以後,英格蘭和蘇格蘭曾以三月25日作為法律上的年份界線,另一些地方則使用三月1日。這些做法不全屬於一套連續體系,所以地點與時期仍然重要。

為什麼中世紀各地的新年日期不同?

年份編號由本地法律、宗教和行政習慣管理。聖誕節、聖母領報節、三月1日和復活節,在特定群體中各有意義。以節期為年首,可以與儒略曆月份以及另一個禮儀週期並存。沒有一個權威統管全歐洲,多種內部可行的規則便同時延續。

一月1日何時在歐洲成為通行標準?

歐洲沒有一個共同日期。法國在1564年下令採用,蘇格蘭從1600年起正式採用,英格蘭、威爾斯和英國屬地則於1752年改變。其他國家和城市各走各的道路。格里高利改革促進了共同民用框架,但無論它的日期計算還是一月年首,採用過程都很漸進。

資料來源:

  1. 劍橋大學出版社:羅馬執政官就職
  2. 劍橋:《英國歷史日期手冊》
  3. 法國國家圖書館:魯西永敕令
  4. 蘇格蘭國家檔案局:1600年與1752年的變化
  5. 《1750年新曆法案》
  6. 英文譯本《Inter gravissimas》

下次一月1日顯得理所當然時,想像那份可能屬於兩個年份的舊記錄。紙頁記得,每一個開端都曾是人的選擇。